传说中的降水到了
只是范围有点小
仅仅限于偏东部的一窄长条区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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em……眼看马上冬至人家南方都下过大雪了,河北的雪为啥这么抠搜呢?更让人伤心的是未来几天,大家期待的雪不会来,但冷空气却来了!冷空气来袭!这些地方降温8℃~10℃……据中央气象台预计,21-22日,受中等强度冷空气影响,北方大部地区将先后出现大风降温天气,气温下降4~6℃,华北北部、东北等地的部分地区降温8~10℃。
至于天气方面晴朗和多云,依旧是主角~晴朗和多云依然是主角今天白天,保定、廊坊以北地区多云转晴,其他地区多云间晴。
今天夜间到22日,石家庄、沧州及以南地区晴转多云,其他地区晴间多云。
22日夜间到23日,中南部地区多云转晴,其他地区晴间多云。
接下来告诉大家个好消息,
随着冷空气到来!
霾要暂时减轻啦!
25日霾天气减弱消散21-22日受弱冷空气影响,北部地区扩散有利,空气质量较好,中南部地区气象扩散条件一般,空气质量轻-中度污染为主,污染日变化明显,上午时段相对较差;23日受新一轮较强冷空气影响,自北向南空气质量逐渐转好。
各市具体天气预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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接着来看今天的早新闻~
唐山今起至12月31日机动车单双号限行,城市公交免费!昨日,唐山市政府发布关于
延长机动车单双号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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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延长机动车单双号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
唐政通字〔〕15号
经市环保指挥中心与市气象台联合会商预测,近日我市气象条件持续不利于污染物扩散。为进一步实现污染天气削峰降级,决定延长当前执行的机动车单双号限行交通管理措施。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一、年12月21日至31日(含周六、日),每日7时至20时,市中心区和各县(市)区城区,实行非营运小(轻、微)型汽车单双号限行措施,即:按车牌尾号单日单号通行,禁行双号车辆;双日双号通行,禁行单号车辆;车牌尾号为字母或汉字的,以车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准(含本地临时车牌,不含外地车牌)。
二、12月21日至31日,城市公交车实行免费乘车。
三、12月21日至31日,市中心区和各县(市)区城区,全天禁止大型货车(含持有通行证)、三轮汽车、低速载货汽车、拖拉机通行,禁止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、砂石运输车辆上路行驶。
四、市中心区范围:由大庆道(不含)、开越路(不含)、南湖大道(不含)、唐安路(不含)合围内的区域。
五、以下机动车不受上述措施限制,允许在禁止通行范围内道路行驶:
(一)执行任务的警车、消防车、救护车、工程救险车和军车;
(二)持有市区货车通行证的邮政专用车(含特快专递车)、燃油(气)运输车和鲜活产品运输车(即整车运送鲜活农产品的车辆,包括新鲜蔬菜、水果,鲜活水产品,活的畜禽,新鲜的肉、蛋、奶等);
(三)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执法任务的行政执法车;
(四)作业期间的保险查勘车、殡仪馆殡葬车、专用清障车、洒水车、扫路车、护栏清洗车、吸污车、垃圾清运车;
(五)悬挂合法车牌的纯电动汽车、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、燃料电池汽车、残疾人专用汽车(残疾人驾驶)。
六、年1月1日及以后,继续按照《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机动车限行的通告》(唐政通字〔〕10号)执行每天禁行两个尾号限行措施。
唐山市人民政府
年12月20日
扩散周知!
石家庄非国家标准电动车将不得上路!这六大变化跟你的生活息息相关
12月20日,石家庄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召开关于市区道路通行管理的发布会,发布《关于市区道路通行管理的通告》(下称《通告》),相关负责人对《关于市区道路通行管理的通告》进行解读。
详细报道请戳↓↓↓
紧急提醒!石家庄禁限行规定将有大变化!未来3年道路通行管理通告发布!有车的必看!
据了解,新的关于石家庄市区道路通行管理的通告中
较以往相比出现了6大变化,
这些变化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。
六大变化上下滑动查看▼
变化一:对中型、重型载货汽车等规定限行时间、区域和速度
据上述负责人介绍,新《通告》规定了有关中型、重型载货汽车和专项作业车的限行时间、限行区域和行驶速度。
限行时间由原来的“每日05:00至24:00”修改为“每日24小时”,限行区域由原来的“三环路(不含)以内道路范围”修改为“三环路、古城西路、友谊北大街(北至学府路)、学府路(友谊北大街至国道)、国道(北至学府路)、古城东路道路范围以内(含)行驶(已办理通行证车辆除外)”。
另外,途经石家庄市的外埠(非冀A号牌)中型、重型载货汽车,应当绕行京港澳高速、石黄高速、石太高速、青银高速、绕城高速或三环路以外国省道路。
中型、重型载货汽车在三环路、古城西路、友谊北大街(北至学府路)、学府路(友谊北大街至国道)、国道(北至学府路)、古城东路道路范围以内(含)行驶时,限速40公里/小时。在没有道路中心线的道路,限速30公里/小时。
变化二:对微型、轻型载货汽车等设置限行时间、限行区域
为缓解市区道路交通拥堵,提高机动车通行效率,根据高德地图拥堵指数和微型、轻型载货汽车和专项作业运输实际,对微型、轻型载货汽车和专项作业车设置限行时间、限行区域。
早晚高峰限行时间由原来“工作日(法定节假日除外)7:00至9:00、17:00至19:00时段”修改为“每日7:00至9:00、17:00至19:00时段”,限行区域由原来“二环路(含二环主路及高架桥)以内所有道路”修改为“二环路(含二环主路、辅路及高架桥)以内所有道路”。
每日7:00-11:00、15:00-19:00时段,禁止微型、轻型载货汽车通行中山路(西二环至东二环)、裕华路(东二环至苑东街)、中华大街(南二环至北二环)、平安大街(槐安路至和平路)、建设大街(槐安路至和平路)、维明街(槐安路至宁安路)、青园街(槐安路至和平路)、友谊大街(槐安路至和平路)、体育大街(槐安路至和平路)。
每日7:00至19:00时,禁止微型、轻型载货汽车在槐安路主路(时光街至东二环)通行。
变化三:对外埠号牌载客汽车设置限行时间、限行区域
为缓解市区道路交通拥堵,根据市区早晚高峰时段机动车出行总量数据显示,对外埠号牌载客汽车设置限行时间、限行区域。
在工作日(法定节假日及周六、周日除外)7:00至9:00、17:00至19:00时段,外埠号牌载客汽车禁止通行二环路(含主路、辅路)以内道路。出租车、公交车、通勤班车、以及执行任务的军车、警车、抢险车、救护车、外地来石旅游的专用客车等车辆除外。
禁止中型、大型载客汽车在槐安路主路(时光街至东二环)通行。
变化四:取消10座限行规定
为倡导群众多乘员出行的理念,消减机动车出行数量,取消了10座(含)以上载客汽车的限行规定。
取消早晚高峰时段10座(含)以上载客汽车禁行二环路的规定。
取消“每日8:30至11:00、15:00至17:30,禁止10座(含)以上载客汽车通行中山路(西二环至东二环)、裕华路(东二环至苑东街)、中华大街(南二环至和平路)、平安大街(槐安路至和平路)、建设大街(槐安路至和平路)、维明街(槐安路至新华路)、青园街(槐安路至和平路)、友谊大街(槐安路至和平路)、体育大街(槐安路至和平路)”的限行规定。
将“每日7:00至19:00,禁止10座(含)以上载客汽车在槐安路主路(时光街至东二环)通行”修改为“禁止中型、大型载客汽车在槐安路主路(时光街至东二环)通行”。
变化五:明确公交专用道设置规定
为提高公共交通分担率,倡导绿色出行,低碳出行的理念,明确公交专用道设置的路段、时间和通行规定。
驾驶城市公交车进出公交停靠站点时,要提前进入右侧车道,按照顺序、单排依次进出,不得在公交停靠站点外停车、上下乘客。
此外,公交专用道通行规定中,在设有公交专用道的路段,驾驶城市公交车要
新《通告》中,明确的11条公交专用道在设置时间内,执行任务的军车、警车、消防车、救护车、工程救险车以及通勤班车、出租车、校车、外地来石旅游的专用客车和10座(含)以上客车均可在公交专用道借道行驶,其它车辆严禁驶入。
公交专用道设置在路口右转导向车道的,社会车辆可借用公交专用道右转通行。
公交专用道设置的路段、时间
(1)石栾路(裕翔街至石栾大桥),每天7:00-9:00,17:00-19:00。
(2)谈固大街(南二环至北二环),每天7:00-9:00,17:00-19:00。
(3)建华大街(石栾路至槐中路,和平路至体育大街与建华大街交汇处),每天7:00-9:00,17:00-19:00。
(4)中山路(西三环至新元高速桥),每天7:00-9:00,17:00-19:00。
(5)中华大街(和平路至新石南路),每天7:00-9:00,17:00-19:00。
(6)槐安路(西三环至天山大街),每天7:00-9:00,17:00-19:00。
(7)体育大街(子龙大桥至裕翔街),每天7:00-9:00,17:00-19:00。
(8)裕翔街(体育大街至南三环),每天7:00-9:00,17:00-19:00。
(9)和平路(体育大街至东二环),每天7:00-9:00,17:00-19:00。
(10)平安大街(和平路至槐安路),每天7:00-9:00,17:00-19:00。
(11)裕华路(苑东街至东二环),每天7:00-20:00。
备注:其他时段社会车辆可以驶入公交车道借道行驶。
变化六:部分电动自行车将禁止上路
在新《通告》中,有一部分为广大群众及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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