患者在接受放射治疗期间或治疗后常引起的反应及处理方法:
一.皮肤反应常见于乳腺癌及头颈部恶性肿瘤,如鼻咽癌、口腔癌、舌癌、咽喉癌、腮腺癌等。1.治疗期间:放疗照射野范围之内的皮肤,依照射所给的剂量,随时间会有不同的反应,一般在第三、四周后,开始有红、肿、热及微痒等反应,好像在太阳下曝晒后的皮肤,继续照射至第五、六周时,肤色可能变黑,开始有干性脱屑,部分患者发展为湿性脱屑。
2.处理方法:(1)避免用肥皂清洗或摩擦。(2)不可随便涂抹膏药类,化妆,以免增加皮肤的反应。(3)轻微的痒感,不可用指甲抓,以减少对皮肤的刺激及破损,此时可用专用药膏涂抹即可。(4)避免过度的日光照射。(5)避免衣物的压迫、束缚或粗糙衣物的摩擦。(6)治疗部位如有伤口未愈合,须经医师检查后,再决定是否继续治疗。(7)若有严重的湿性脱屑反应,医师将视情况停止治疗1~2周或给予药膏涂抹,但勿涂抹太厚。
3.治疗后:(1)治疗部位避免肥皂或刺激性消毒液清洗及摩擦,需等皮肤完全生长恢复后,才可按一般正常方法清洗。(2)治疗所引起的皮肤颜色变深,会自然褪除。
二.头颈部治疗1.治疗期间:常见的反应及处理方法(1)口腔粘膜炎:常见于治疗第三周开始出现,此时应避免吸烟、饮酒,进食酸、辣等刺激性食物,应常以温开水漱口或使用医师开的漱口剂及药膏。(2)口干:因照射治疗的关系,口腔唾液分泌会减少,故产生口干的感觉,需随身携带水壶漱口或饮用,避免口腔太干而造成不适,另可用医师开的人工唾液漱口剂来润口,并服用一些生津的中药,室内保持较高的湿度。。(3)下颌关节强制:治疗后的患者常有牙关较紧的情形,故在治疗期间即须开始练习张口运动.(4)味觉迟钝:因照射治疗口腔部位,会影响到舌头上味蕾的变化,所以对食物的味觉感降低,此现象发生时,需配合调节食物的口味,在治疗后将渐渐恢复。(5)头晕、头痛加重、恶心、喷射性呕吐、视物模糊等颅高压症状:常见于全脑照射或本身病灶较大脑水肿较重者。医生将视情况给予口服或输液等降颅压治疗。
2.治疗后:(1)需定期至牙科门诊,以检查口腔卫生及有否蛀牙与病变。(2)治疗结束后1年~3年内应尽量避免拔牙,若非拔牙不可,亦需经医师慎重检查后决定。(3)放射性中耳炎:在放疗期间或放疗后,病人还可出现放射性中耳炎,耳内疼痛、听力下降、流脓,甚至鼓膜穿孔,此时可用些抗菌素治疗,或用氯霉素甘油或双氧水滴耳,防治中耳炎。
三.胸部与上腹部治疗1.治疗期间:常见的反应及处理方法(1)恶心、呕吐:有此情形应选择清淡易消化的食物,少量多餐,严重时可服用医师的处方药。(2)喉咙及食道处疼痛:此时应啜取冰凉、柔软的食物,有助减轻疼痛不适。(3)咳嗽:此因治疗时气管分泌物增加而引起,可服用医师的处方药。。
2.治疗后:对于乳癌患者,因经手术及放射照射腋下淋巴结,常引起患侧上肢水肿,于治疗后仍需持续患侧运动及自我检查。
四.下腹部治疗常见有直肠、膀胱、子宫颈恶性肿瘤的骨盆腔照射。
1.治疗期间:常见的反应及处理方法(1)腹痛、腹泻、腹胀:一般在治疗后2~3周出现,此时应服用清淡、低渣的饮食,避免进食产气的食物,如豆类品或牛奶。另服用医师的处方药,亦可改善症状。(2)便血或大便潜血阳性:一般较轻,可在医生指导下口服止血药物。(3)膀胱炎:鼓励多喝水及服用医师的处方药。
2.治疗后:(1)对于手术后合并放射治疗之子宫颈恶性肿瘤患者及腹股沟部照射者,常见有下肢水肿。有此现象发生时,建议不要站立太久、休息或睡觉时把下肢垫高或穿弹性袜。
五.另外放疗可引起粒细胞减少,甚至三系减少。除全脊髓或骨盆放疗外,一般较轻微。但与化疗结合时较明显。放疗期间患者免疫力下降,要避免感染、加强营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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